深圳发布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指引

发布时间:2024-10-07    来源:深圳特区报   (327)

  近日,深圳市商务局发布《深圳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指引》(以下简称《实施指引》),对个人消费者换新电动自行车的补贴内容、补贴条件、补贴标准、申报补贴程序等予以明确。

  根据《实施指引》,自该指引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下同)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深圳市内交售报废已在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购买符合国家标准、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每报废1辆旧车的,限补助其购买的1辆新车,每人最多可申请1次补贴。补贴申请时间为申报平台上线之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24时,通过微信小程序“深圳电动自行车换新”提交申请。

  在补贴条件方面,申请人须在深圳市内通过符合条件的回收拆解企业交售报废个人名下的深圳白色号牌电动自行车,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电动自行车报废回收证明;在深圳市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购买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并实施“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追溯管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报废回收证明、新车销售发票出具时间为实施指引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车上牌日期为实施指引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期间。申请人所报废旧电动自行车须在2024年9月5日(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记者 吴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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